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豫高办〔2020〕31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学校将于近期举办2020年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同心抗“疫”,青春绽放
二、活动时间
2020年10月26日-30日
三、活动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四、主办单位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五、协办单位
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
六、活动内容
(一)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参观体验活动
活动目的: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引导学生关注自身心理健康问题,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保健意识,推广学校心理健康服务项目,营造和谐的校园心理环境。
活动形式:心理健康知识展览、趣味心理图片展览、心理知识宣传册、实地参观心理咨询室、心理健康服务项目体验等。
活动地点:教学楼二楼西侧大厅及Ⅰ215(心理咨询室)、217(团体辅导室)
活动时间:10月26日—30日16:00—17:30
参加人员:2020级全体新生
活动流程:教学楼二楼西侧大厅服务台领取聆心预约卡,登记参加活动——参观心理知识和趣味心理图片展览(二楼西侧大厅)——参观心理咨询室和团体辅导室并进行心理服务体验(二楼Ⅰ215、217)——返回二楼西侧大厅服务台领取幸运小礼品。
(二)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
活动目的:为更好地宣传与普及心理健康知识,营造一种积极关注个体成长、自觉维护心理健康的校园氛围,提升学生心理素质与班级凝聚力。
活动主题:建议结合“把灾难当教材 与祖国共成长”主题教育活动,以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为主要内容,不同班级、年级、专业可根据学生自身需求和群体特点,结合学生实际生活来确定内容,主题自拟。
活动形式:可以多样,如采用团体辅导小游戏、小组讨论、主题发言、户外素质拓展、辩论赛等灵活多样的活动形式,引导更多的学生了解心理健康知识,纠正对心理健康观念的偏颇认识,树立正确的心理健康观,维护身心健康。
活动时间:10月27日(周二)下午
活动地点:不限
参加人员:全体在校学生
说明事项:请于10月29日下班前将召开主题班会的情况(各班班会内容、总结、照片2张等),以学院为单位通过OA报送至思政部路晓英老师处。
(三)2020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测
活动目的:全面了解和掌握2020级新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加强后疫情时代学生心理行为特点的研究,提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活动时间:10月27日(周二)下午
活动地点:各班班会教室
测试对象:2020级全体新生
说明事项:学校2020级新生心理普测具体安排详见《关于组织2020级新生参加网络心理健康普测的通知》。
(四)2020级心理委员培训
活动目的:进一步完善“学校—系部—班级”三级心理健康教育网络,提高班级心理委员的业务素质,充分发挥班级心理委员的作用,更好地开展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构建学校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长效机制。
活动时间:10月28日(周三)15:40—17:30
活动地点:教学楼Ⅰ217(团体辅导室)
参加人员:2020级班级心理委员
说明事项:请各学院于10月28日上午下班前,将2020级班级心理委员信息表通过OA报送至思政部路晓英老师处。
(五)现场心理测试与咨询
目的:在广大学生中营造出一种关注心理健康,重视心灵成长的氛围。给有意愿寻求心理帮助的学生提供专业、便捷的心理测试和咨询服务。
时间:10月29日(周四)15:30—17:00
地点:教学楼Ⅰ215(心理咨询室)、217(团体辅导室)
内容:活动现场设立现场心理测量和心理咨询两个区域,分别为学生提供心理测评和心理咨询服务。
1.心理测量区(Ⅰ217)——针对学生实际,设置人际关系、恋爱观、情商、学习类型等多种类型的心理测试,为学生提供科学的量化指导。
2.心理咨询区(Ⅰ215)——为了给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及时的心理辅导,由心理中心的咨询师担任咨询老师,为学生现场把脉,解答心理问题。对于现场不能解决的问题,建议学生预约个别咨询。
七、活动要求
1、请各学院按照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活动的具体安排,做好宣传和动员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参与热情,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
2、请各学院立足实际情况和现实条件,根据学生人数独立开展1-2项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并将活动总结和3张活动照片于10月29日上午下班之前通过OA报送至思政部路晓英老师处。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二日